自治区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迎春介绍,与2012年相比,去年我区违法广告案件有所减少,但医疗及电视购物类广告增加明显。今年将力争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广告监测中心,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虚假违法广告
去年查了297条(次)
无论在大街上,还是在电视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类广告,广告为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提供了很大方便。但由于受利益驱使,个别广告发布者擅自发布有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自治区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看到这些广告千万要留个心眼儿。
李迎春介绍,2013年,自治区工商局共监测各类广告27000余条(次),移交各地(市)工商局涉嫌违法广告案源5份,共涉及违法广告297条(次)。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起,罚没款共计4.46万元,下发《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发布通知书》两份,涉及违法广告30余条。
“从2013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部分媒体广告抽查监测情况的通报看,我区部分媒体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的广告中有严重违法现象的条数高达51条,严重违法率达72.86%。”李迎春说。
违法广告案件
购物类增加明显
截至2013年底,我区广告经营单位有689家,去年广告营业额达到2.39亿元,广告业得到蓬勃发展。李迎春说:“总体上看,我区大众传播媒体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挥了传承文明、引领风尚的积极作用。不过,由于一些媒体认识不够,审查不仔细、把关不严,致使虚假违法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屡禁不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
“去年自治区工商部门查处了高老太降糖贴、关氏御龙丸、印度千妃美、飘宣99墨泥白等一系列严重违法广告,如果消费者不能识别真假,很可能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李迎春说,从去年移交广告案件总体数据情况来看,与2012年同期相比总数量有所下降,但违法广告条数有所增长;从违法案件类别来看,医疗及电视购物类广告增加明显,其他类别相对较少。
加大监督检查
维护消费者权益
李迎春表示,今年,全区工商部门将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多发的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现象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
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将力争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广告监测中心,依托数据平台,建立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李迎春说:“我们还将完善广告监测监管执法系统,强化广告监测与监管执法的衔接,不断完善案件查办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刘庆顺)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